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招标公告

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招标公告


佛山市龙耀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龙耀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5月6日至5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环保办公室

邮编:528143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佛山市龙耀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佛山市龙耀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塘圩环镇北路28号二座(F2)

环评机构

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占地面积12618m2;项目员工约13人,均在厂内食宿,年运营200天,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门窗10万平方米、幕墙4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营运期间的废气主要有金属粉尘、有机废气和油烟废气。金属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周界外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1.0mg/m3);项目在人工拼装玻璃过程中使用玻璃胶,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从严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即总VOCs≤2.0mg/m3;食堂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厨房油烟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后高空排放。

2、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确保产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

3、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废边角料外售废品收购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项目建成后,必须报经我局同意,防治污染的治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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