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都江堰市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为提高都江堰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4〕8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102号)等文件要求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75万元,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聚焦粮食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开展耕、种、防、收、烘环节的托管服务,完成服务面积不低于0.75万亩。

二、实施范围

都江堰市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以纳入成都市“一带十五园百片”中我市粮经复合产业园区为重点。

三、实施时间
2024年3月-2024年10月。

四、申报条件

(一)主体条件。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在我市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能开具农业服务税务发票,拥有1年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

2.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3.农机操作人员和机具登记台账、作业服务账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二)优先条件。以下两种服务形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项目支持:

(1)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2)开展单环节、多环节或全托管服务以整村(社)为服务对象,或一次性服务面积超1000亩的。

(三)限制条件。开展服务内容涉及以下内容的不予支持:

(1)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生产的项目;

(2)由被服务对象自行完成服务环节,与服务组织共同分享补助资金的行为;

(3)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

(4)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

(5)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6)不得申报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

(7)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五、申报步骤

1、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2、申报主体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2024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备案申报表》;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违法失信记录证明;委托服务协议、服务方案;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诚信申报承诺书。上述材料提交纸质材料一份,材料需制定封面目录,独立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同时申报主体的服务面积一定与申报主体所拥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数量相匹配。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9日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据实申报。

附件: 1.2024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备案申报表

2.诚信申报承诺书

附件: 1.2024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备案申报表2.诚信申报承诺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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