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县道养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度县道养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邹平县2016-2017年度县道养护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为邹平县县乡道路改造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该项目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监理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邹平县2016-2017年度县道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邹平县内,包括邹魏路、青九路、孙章路、焦临路、周西路、邹普路、焦周路,共7条县道,全长186公里。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养护维修(中修和小修)的监理。本次招标还包括邹普路大马峪村至章丘界段(K0+000—K1+374.68)改造工程施工的监理。

2.3建设地点:邹平县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施工总工期:19个月。

监理工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5招标范围:清单所有项目施工的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后续服务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控制价: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 6日上午08:30时至2016年 5月 12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方式: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

已进入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的企业可直接点击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pggzyjy.gov.cn)点击报名。

未进入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版网站)的企业登陆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仔细阅读《网上注册说明》(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并通过滨州市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版网站)“政务大厅—企业入口”,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审核,待网上注册通过后即可进行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联系人:侯健

在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旧版)系统注册的会员无法报名,请在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系统注册会员。

5.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企业请于2016年 5月 6日上午08:30时至2016年 5 月 12 日下午17:00时登陆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

请投标企业确保注册的银行基本账号有效、准确(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滨州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递交地点: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平县鹤伴三路388号,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人民政府正南一公里处)。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平县县乡道路改造建设指挥部

地 址: 邹平县

邮 编:256200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平县城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

邮 编: 256200

联 系 人: 宋淑忠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pddzbdlgs@163.com


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发布当日)前三年内,其中邹平县检察院仅在每周二、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

(3)查询对象为本项目投标单位。

(4)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携带查询行贿档案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当地人民检察院索取或邹平县人民检察院索取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邹平县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 ****-*******申请函参考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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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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