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屏加装项目项目液晶电视物资招标公告
显示屏加装项目项目液晶电视物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揭阳供电局调度大楼大厅显示屏加装项目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三、招标类别:物资采购
四、项目概况:揭阳供电局调度大楼大厅显示屏加装项目项目液晶电视物资
五、资金来源:省公司拨款、自筹资金
六、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
七、资质及业绩条件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投标报名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名要求:
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8.1.2 报价单位参加报价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单位代表被授权有效。
8.1.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并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和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8.1.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1.5 报价单位拟投产品具有的2年及以上运行业绩,在安装、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代理商也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
8.1.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或冻结,濒临关闭、破产等状态。
8.1.7 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合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8.1.8 报价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单位为采购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1.9 在本次采购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的通报批评。
8.1.10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1.11 报价单位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专用条件:
1、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同一品牌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主体必须唯一。
3、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4、代理商参加报价的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并承担外购件质量保证。
九、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销售业绩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3、银行资信证明;
4、代理商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商标注册资料;制造商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资料;
5、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6、附件3:《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6日-5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周六、日或者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西侧地段电力大楼11楼物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秋云 联系电话:****-******* ;传真: ****-*******
现场发售询价文件,100元/本,仅接受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如报名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
十二、投诉受理机构
如对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投诉受理机构:纪委、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西侧地段电力大楼 邮编:52200
招标代理: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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