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锚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锚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
锚具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锚具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由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招标人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龙口至青岛公路起自烟台的龙口市,经招远市,青岛的莱西市,终于青岛城阳区,接已建国家高速G20青银线青岛新河联络线,是山东省高速公路规划“八纵四横一环八连”中的“连二”,沿线所经区域均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路线北起龙口港疏港公路与荣乌高速交叉的龙港南枢纽,经龙口市、招远市、莱西市,与在建的龙青高速莱西至城阳段相接,路线全长66.842公里,大桥3963.3m/19座、中桥1028.2m/14座,互通式立交6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分离式立交454.4m/7处,通道72道、涵洞156道、天桥38道。
项目采用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合同总金额246896.5万元,计划工期36个月。
2.2本次采购招标要求锚具生产商应通过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招标方工程设计要求。锚具技术标准参照《JT/T329-2010公路桥梁预应力钢绞线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2.3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材料信息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状态 | 交货地点 |
1 | 锚具 | M15-5 | 套 | 112 | 包装完好,质量证明材料齐全,施工现场验收合同。 | 1、招远市张星镇北里庄村;2、招远市玲珑镇张各庄;3、招远市毕郭镇西城子村;4、莱西市河头店镇董家村。 |
2 | 锚具 | M15-6 | 套 | 128 | ||
3 | 锚具 | M15-9 | 套 | 180 | ||
4 | 锚具 | M15-11 | 套 | 175 | ||
5 | 锚具 | M15-11P | 套 | 12 | ||
6 | 锚具 | M15-11L | 套 | 12 | ||
7 | 锚具 | M15-15 | 套 | 36 | ||
8 | 锚具 | YM15-4 | 套 | 9000 | ||
9 | 锚具 | YM15-5 | 套 | 13748 | ||
10 | 锚具 | YM15-6 | 套 | 7576 |
注:(1)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供货期:自确定中标之日起至供货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物资的生产制造,是物资的生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锚具年产量在1000万孔以上。
3.1.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不同类型的锚具须通过交通运输部甲级资质检测部门的检测;企业应具有车、钻、铣、刨及热处理等主要生产设备除铸铁锚垫板可以外协加工外,其他工件尤其是热处理工艺均不可外协加工。
3.1.3投标人近年来产品销售业绩良好,出具2014年1月份至今的销售业绩清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1.5投标人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同时确认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6投标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的,将视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1日,到山东省招远市大秦家镇苏格庄村山东鲁桥项目部持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附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现金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于2016年5月11日16: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回复是否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9时,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招远市大秦家镇苏格庄村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 至投标截止时间,每种材料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龙青高速龙口至莱西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大秦家镇苏格庄村山东鲁桥项目部
邮政编码:271600
联系人: 王连广 电话:185*****892
方全波 电话:178*****676
电子邮箱:********1@qq.com
2016年5月6日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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