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大街高温水管网及换热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大街高温水管网及换热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大街高温水管网及换热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大街高温水管网及换热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开审批字【20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大街高温水管网及换热站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开发大街主干线管网(世纪大道-开发区管委会门口)、开发大街支干线管网、改造24座换热站和新建13座换热站;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2011】552号文件规定执行。主要人员不少于7人(含总监在内),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4人。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2、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孟科长电话:031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杨昊联系电话:0311-********。监督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电话:0311-********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14 00:00:00 至 2024-03-20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缺一不可)投标人同时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彬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4楼423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孟科长 联系人: 孙杨昊
电话: 0311-******** 电话: 03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标签: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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