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选任管理人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选任管理人公告
一、基本情况 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2023)湘1226破4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符振全对申请人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岩门村。该公司于2014年5月8日成立,注册资本6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克兴。 现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时,债权人符振全在执行中申请将 麻阳蓓恩宝服饰有限公司移送破产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拟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三级及以上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随机选取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2022-2023年度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册中的三级及以上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必须经省法院审核通过)。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2024年3月20日17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2024年3月21日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从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符合报名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中摇号产生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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