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第9批-心电分析仪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包
医疗设备采购第9批-心电分析仪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第9批)-心电分析仪
二、项目编号:2023-JLZLBP-W3130(3)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心电分析仪1套(包含数字式十八导心电图机、专用台车、心电导联线、心电分析工作站、电脑)。
2.项目预算:17.5万元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4.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所投产品不是医疗器械的可以不提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3月 14 日至03月 20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8.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9.本项目特定资质(报名阶段只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质):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1.线下报名申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室
2.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 04 月 08 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04 月 08 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瀚尊国际401。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 04 月 08 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瀚尊国际401。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杨志、白云聪
办公电话:0311-********
移动电话:150*****375/139*****600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某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31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魏先生
办公电话:0312-*******
采购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0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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