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医院婴幼儿代乳品供货资格遴选项目第三次

中山市中医院婴幼儿代乳品供货资格遴选项目第三次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婴幼儿代乳品供货资格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爱婴医院管理要求,医院拟遴选两家供应商,负责婴幼儿代乳品的供应,以满足临床使用需求。

3、供货期一年。

4、项目预算金额:*****

5、采购清单: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项目要求

1、货物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所有的货物为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厂家原装正品、全新产品,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地址、产品规格、营养素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清洁干燥。

4、每次供货时服务商须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作为甲方验货凭证。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有假冒伪劣、标价虚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货物已通过验收且甲方已付货款的,供应商须按“假一罚十”原则向采购人赔偿。

6、货物的有效质保期不低于出厂质保期的80%,且不得低于180天。

7、供应商按需供货,并免费配送至采购人处。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17:3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需密封提交)。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1)。

(4)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5)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报价单。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403室

2、联系人:胡小姐

3、联系电话:0760-********


附件1:无违法违纪行为承诺书

附件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附件3:采购清单


中山市中医院

2024年3月14日

标签: 婴幼儿 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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