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园区危化品智慧化停车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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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建立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的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本次拟建项目工作对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次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禹城市创业街以北、赵徒干路以东,项目占地约3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5×18米铰接列车停车位共计60个,门卫室、综合办公楼及消防泵房等建筑物共计804㎡,以及雨水池、事故水池、废水预处理水池等配套设施。
建设单位: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本次拟建项目事项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30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将在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反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公示期内,相关村民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如需咨询相关信息,或表达对本次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单位: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 工
联系电话:0534-*******
电子邮箱:hrgjzxb@163.com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厦12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和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包括对项目建设事项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补偿方案的意见;其他建议和意见。
2、注意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土地租赁事项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禹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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