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通用物资国内至伊拉克国际运输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通用物资国内至伊拉克国际运输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物流公司通用物资国内至伊拉克国际运输代理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物流公司通用物资国内至伊拉克国际运输代理服务)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2024年3月19日)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2) 体系要求: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合作伙伴:提供乙方与伊拉克合作代理之间的合作协议(协议签订日期应在标书发布之日前); (4) 人员要求:乙方需提供2名伊拉克当地有足够经验的协调专员简历; (5) 业绩要求: 海运业绩:乙方应具有将货物从国内海运至伊拉克港口并在伊拉克当地办理免税清关的历史业绩,需提供一份业绩证明,业绩的结算金额不得低于80万元,业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合同、海运提单、伊拉克免税授权函结算发票扫描件等。 空运业绩:乙方应具有将货物从国内空运至伊拉克机场并在伊拉克当地办理缴税清关的历史业绩,需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该业绩的结算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业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合同、空运提单及结算发票扫描件等。 (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如2022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9-2021年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7) 信誉要求: A、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申请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申请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8) 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单位名称:共享中心)
2024年3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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