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德露苑社区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德露苑社区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德露苑社区环境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德露苑社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6-40(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5715、********5734号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北京市门头沟区德露苑社区环境提升工程项目MC2016-40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德露苑社区绿化及停车场规范化管理第二标段:德露苑社区整体修缮及环境改造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时中两个标段,则优先选择中标金额高的标段中标且无条件的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门头沟区德露苑社区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25日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德露苑社区绿化及停车场规范化管理招标控制价: *******.80 元。其中: 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 *******.70元;措施项目合价为: 53719.37 元;其他项目合价为: / 元;规费合价为: 71505.56 元;税金的合价为: 51518.18 元。。第二标段:德露苑社区整体修缮及环境改造招标控制价: *******.75 元。其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 *******.65 元;措施项目合价为: 74063.25 元;其他项目合价为: / 元;规费合价为: 84002.38 元;税金的合价为: 60791.47 元。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投标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税收的最新政策计算投标价格中税金合价,由于未按最新政策计算税金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社区综合环境提升改造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4.1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6 年5月6日9:00至2016年5月20日17:00(休息日除外)4.2报名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作量清单下载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4.3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工作量清单,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传真至项目人:高奉雯,传真电话********。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6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整6.2、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银证转帐、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6.3、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年5月22(含)日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德露苑社区环境提升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帐 号:  ****************1308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到“投标保证金核查处”核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6.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7. 投标供应商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凡是已向本中心报名,并确认参加本项目又不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 邮 编:102300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 传 真: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邮 编: 102300 联 系 人: 高奉雯 电 话: ***-******** 传 真: 010-********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帐 号:  ****************1308                           2016年 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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