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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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亨润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ZCX-2024-00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182*****566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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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3-15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3-17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3-16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3-17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001 | GSZCX-2024-0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甘肃亨润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HRC-2024-001
2.项目名称: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药剂及乡镇污水处理站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次氯酸钠 | 固体,60% | 2 | 吨 |
2 | 聚合硫酸铁 | 固体,19% | 5 | 吨 |
3 | PAC | 固体,26% | 5 | 吨 |
4 | 乙酸钠 | 固体,58% | 5 | 吨 |
5 | 污泥调理剂 | 全铁质量分数≥11%, 不溶物质量分数≤0.5%,PH: 1.5~3.5 | 45 | 吨 |
5.质量标准: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按甲方需求进行供货。
7.供货地点:中标供应商负责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人工、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8.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行信息;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任意一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采购标的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3月17日23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供货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17日23时59分00秒前提交报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3.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六、相关要求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整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叁份(PDF格式)送至甘肃亨润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79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亨润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7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2*****566
采购文件
标签: 理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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