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XTC-A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
2.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3.招标内容:为满足办公需要,现采购一批办公电脑,计划采购112台(最终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包括商用台式机、商务笔记本等。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与采购需求》。
4.中标数量:1家。
5.交货期:从采购人发出订单起算,台式机和显示器在10个工作日内到货,笔记本电脑在15个工作日内到货;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大于等于3年;
(3)投标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人民币800万;
(4)投标人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且同一品牌最多授权5家代理商;
(5)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自有房屋产权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租赁营业办公场所的,需提供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l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l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3日,9:00-11:30, 13:00-16:30(北京时间)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9.澄清答疑: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于投标截止日前10日交至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4月9日14:0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第一会议室。
1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室
邮 编:******
联 系 人:郑敏卓、王广远
电 话:010-********-808
传 真:010-********
电子信箱:gxzb_zmz@sina.com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标签: 办公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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