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
项目名称 | 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2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 17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2024年12月15日。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项目承担单位征集范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应明确各主体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承担单位应熟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承担单位应成立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四)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正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并有从事工程建设标准研究、编制工作经验;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按要求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五)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且均须具有建筑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项目组至少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联系。联络员应为主要项目人员,并保持稳定。 (七)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
金额说明 | 人民币20万元整。 |
公告说明 | (一)项目申报材料 1.参选函(附件1); 2.项目申报书(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报单位技术能力和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复印件; 6.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提交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线上报名(网址:http://zjfw.beijing.gov.cn/),通过线下寄送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线上报名和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17:00前(以线上报名并收到材料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项目申报”字样。 (三)组织遴选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成立评审组并召开遴选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汇报准备。申报单位(包括联合体)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如不满3家将重新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 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五)过程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合同确定的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内容,提交项目成果。项目进行期间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项目内容 | 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地方标准(约40项)进行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分析地方标准实施效果,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实施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地方标准实施应用和实施评价。 项目成果:1.形成评估报告。2.形成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 |
项目编号 | ZJ2024BJ******* | 项目名称 | 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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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2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达济街9号院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 17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4年12月15日。 |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项目承担单位征集范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应明确各主体相关责任和义务。 (二)承担单位应熟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三)承担单位应成立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四)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正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并有从事工程建设标准研究、编制工作经验;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承担具体工作,按要求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评审会,并汇报项目成果。 (五)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少于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且均须具有建筑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项目组至少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与委托单位的联系。联络员应为主要项目人员,并保持稳定。 (七)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 ||
金额说明 | 人民币20万元整。 | ||
公告说明 | (一)项目申报材料 1.参选函(附件1); 2.项目申报书(附件2);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申报单位技术能力和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复印件; 6.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申报方式 1.申报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提交申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需通过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线上报名(网址:http://zjfw.beijing.gov.cn/),通过线下寄送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线上报名和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17:00前(以线上报名并收到材料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项目申报”字样。 (三)组织遴选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组织成立评审组并召开遴选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汇报准备。申报单位(包括联合体)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如不满3家将重新组织遴选。遴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 项目承担单位确定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五)过程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合同确定的进度安排,按时完成项目内容,提交项目成果。项目进行期间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 ||
有无回避情况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项目内容 | 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地方标准(约40项)进行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分析地方标准实施效果,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准实施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地方标准实施应用和实施评价。 项目成果:1.形成评估报告。2.形成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 |
联系人 | 徐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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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923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达济街9号院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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