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内部审计服务”校内采购公告
沈阳大学“内部审计服务”校内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沈阳大学审计服务项目属于校内采购,参照《沈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校内采购工作程序,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前电话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沈阳大学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或服务区域):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大学所属单位。
(三)采购程序:执行《沈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沈大校发〔2023〕18号),响应单位报送响应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密封,审后不退),报名审核通过后,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履行校内采购工作程序组织比价谈判会议。
(四)项目资金来源:学校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其他资金。
(五)预算金额:根据当年审计项目计划做相应增减调整。最高限价:不超过50万元(不含)/年。
(六)采购规模和项目范围:沈阳大学认为需要提供服务的内容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学校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学校管理的二级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经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科研审计等审计服务项目。学校将选取2家入围供应商提供审计服务。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如续签下一年合同,需通过采购人考核,未通过考核将终止采购合同的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沈阳大学审计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允许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如分公司(分所)参与征集应由其总公司(总所)授权,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以分公司(分所)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根据学校另行提供本次采购的具体项目要求和评分标准,制作一份响应文件,经学校采购小组审核后确定初步入围供应商进行比价谈判,比价谈判会议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比价谈判的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比价谈判的须提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7.比价谈判会议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8.比价谈判会议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10.参加学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 138*****326
地址:沈阳大学北校区北04楼307室(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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