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剂石灰石招标公告
脱硫剂石灰石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呼和浩特市思普润环保有限公司脱硫剂石灰石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脱硫系统石灰石供应量不低于每天400吨。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地点:呼和浩特市思普润环保有限公司院内卸车
三、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企业具有采矿许可证且具有不少于年产15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
4、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投标授权委托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必须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
7、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6年5月6日—2016年5月10日 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核查,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加盖行政公章)一份,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通过资格核查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涉及到更换、变更等,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采矿许可证;
(7)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上述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的不予参评(详见招标文件)。
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思普润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申龙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安文昭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〇一六年五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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