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3月14日准予变更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单位,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住 所 | 业务负责人 | 注册资本 | 经营事项 | 编 号 | 有效期 | 备 注 |
1 | 张家口鑫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人村东宿舍3号楼2单元601 | 李占军 | 10万元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负责人变更) | DLJZ130*****220006 | 2022.11.15-长期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