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现将桥东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3月14日准予变更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单位,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住 所

业务负责人

注册资本

经营事项

编 号

有效期

备 注

1

张家口鑫辰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人村东宿舍3号楼2单元601

李占军

10万元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业务负责人变更)

DLJZ130*****220006

2022.11.15-长期



标签: 代理记账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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