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智能仓储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智能仓储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智能仓储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智能仓储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HSZB-FW-*******

    3、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4、招标内容: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的“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

    6、交货期:45个日历日核心出入库系统功能上线,120日历日完成所有项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7、实施地点:福建省漳州开发区四区兴港南路南段道路西侧场地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

    8、项目性质: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否则,相关磋商响应均无效;

    6、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响应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供应商“黑名单”;

    7、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不会导致侵权纠纷,并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

    10、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四、电子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1、磋商公告期:2024年3月14日17:00日至2024年3月21日17:00。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4日17:00至2024年3月21日17:00。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4、报名成功后,潜在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料须逐页加盖公章,且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为PDF格式上传系统),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入“我的购物车”界面,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磋商文件的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须上传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扫描件,若为被授权人须上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无未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承诺书)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5)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

    (6)供应商未被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暂停参加投标资格或者被列入中粮糖业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设备不会导致侵权纠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承诺书)

    (7)提供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和保密协议。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审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5、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文件费仅对公有效,电汇凭证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010*******

    银行行号:309*****2015

    6、磋商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7、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磋商文件的权限。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磋商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资格。

    8、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供应商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参与磋商;否则将无法正常参与项目。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10、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五、响应文件的制作

    1、供应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的“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磋商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磋商时间,下同):2024年3月25日上午9:30时;

    2、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上传递交;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等;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进行咨询;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须下载搜狗浏览器及平台环境检测中的音视频互动平台客户端。

    七、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即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本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粮糖业(漳州)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开发区兴港大道8 号

    联系人:岳东阳、齐宁

    电话:151*****751183*****420

    2、采购业务监督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186*****746

    3、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综合楼27层

    联系人:郭亚楠、张越君

    联系电话:152*****220188*****800

    电子信箱:guoyanan@nmghuasheng.com

    4、中粮糖业纪检监督:

    中粮糖业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9层905房间中粮糖业纪委办公室

    邮编:******

    联系电话:010-********

    附件:中粮糖业廉洁承诺书

    中粮糖业及下属分子公司:

    为积极配合贵公司进行的项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特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粮糖业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供应商或串通投标。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磋商响应,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保证不会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不将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包括贴牌生产、转包等)。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或者评标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贵公司涉及采购与招投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等。

    7. 经查实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供应商,其中标无效,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对供应商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事后查实无法追溯的仅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加大不诚信供应商的违规成本。

    8.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公司纪委办公室举报。

    9.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及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若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有关规定,我方自愿永久放弃参与贵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并承担贵公司制度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

    11.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必填)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保密项目:

    乙方因参加与甲方关于 的有关谈判采购工作,已经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内容及范围

    1、标的信息:包括标的内容、工作要求、招标文件等甲方所提供材料。

    2、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定价政策、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等资料。

    3、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复制、拍照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4、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

    5、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服务;

    6、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最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

    7、如发现甲方有关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保密义务,根据乙方对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对其进行5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违约罚款。如对甲方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乙方对甲方进行赔偿的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妥,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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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仓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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