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人: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杨凌示范区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和《杨凌城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拟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兹邀请合格单位前来竞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3、合同服务周期和每次供货期要求:合同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次供货期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每次货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由中标单位开具相应的税票后,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合格数量以及中标单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款结算及支付。
二、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 名称 | 参数及标准 | 暂定数量 (吨)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吨) | 合价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1 | 聚氯化铝PAC | GB*****-2009,固体,含量≥26%,25kg/袋 | 42 | 1800 | 现场可一次贮存10-20吨。 | |
2 | 次氯酸钠 | GB/T *****-2013,液体,有效氯≥10%,25kg/桶 | 12 | 1300 | 现场可一次贮存5吨 | |
3 | 三氯化铁 | 有效三氯化铁≥30% | 12 | 1300 | 现场可一次贮存5吨。 | |
4 | 氧化钙(石灰) | 氧化钙(CaO)含量不低于90% | 36 | 1400 | 现场可一次贮存20-25吨。 | |
最高限价合计(元) | ||||||
特别说明: 1、以上所有单价均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出厂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清单所需的一切费用。 2、实际结算金额:结算金额=采购人验收的合格数量×中标单价。 |
三、采购方式:询价,资格后审。
四、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药剂检测报告;
4、当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税款所属会计期间为2022年0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印花税不作为税收缴纳证明。
7、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须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推36个月)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似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五、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4日17时0分至2024年3月19日18时0分
地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办公楼205室(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4年3月20日8 时30分至2024年3月27日18时0分
地点: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办公楼205室(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杨凌示范区农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杨凌示范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王志平
电 话:177*****734
九、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建立城投公司采及招标工作投诉举报平台。
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29-********
联系人:徐晓娟 邮箱:**********@qq.com
招标程序投诉举报电话:029-********
联系人:杨春萍
标签: 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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