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混招标文件

商混招标文件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六局/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叶城分公司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03-14 14:52:3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04 12:00:00
内容: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商混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CRCC-16J-LHGS-******-02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司,承包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商混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 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物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标的包件的划分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不得存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供应商注册

4.1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crccep.con/)发布。

4.2 本次招标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建云采平台(http://crccep.con/)平台发布通知。

5.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

工作日:早上,8:00-11:30;下午14:00-17:00

5.1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 “标书售价”一栏要求,向本次招标资金账户(见5.2本次招标资金账户)汇入标书款(汇款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投标人汇款后联系项目进行报名。

项目部详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联系人: 王飞

电 话: 139*****897

5.2 本次招标资金账户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叶城分公司

账 号: 301*****092********

开户行: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城支行

5.3 投标人报名后3日内需要登录铁建云采(http://crccep.con/)“物资招标采购”-“客商登录”网上注册成功后即算报名成功,后续登录注册账号即可参与投标报价,如果不能正常报价,需要联系招标人。注册流程详情见本次公告附件《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铁建云采网站招标采购平台发布(http://crccep.con/),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4月4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前,投标文件格式为电子版。邮箱地址为: *********@qq.com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邮箱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方式: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4日12时00分。开标方式为网络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在中铁十六局招标系统中自动开标。

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6.4.1 加密要求:投标人需要对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应便于投标人记忆。

6.4.2文件编制及命名要求:投标文件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包件号+联系电话”。

6.4.3 文件大小要求:为确保文件上传顺利,电子投标文件在确保扫描件清晰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压缩大小,原则上不超50MB。

6.4.4投标人参与同一种材料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文件只提交一份即可。 不同种材料需要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6.4.5 投标人应于开标后24小时内发送投标文件解压密码至邮箱。

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无。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中标通知下发,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均由招标人办理。

招标联系人: 王飞 电话: 139*****897

招标监督电话

本次招标集团公司监督电话:010-********

2024年3月14日


附件:招标物资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招标物资

中铁十六局集团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商混采购招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名称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WSCCSH-01

0

商混

C20

m3

975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2

WSCCSH-01

0

商混

C25

m3

988


3

WSCCSH-01

0

商混

C30

m3

5061


4

WSCCSH-01

0

商混

C35

m3

225


5

WSCCSH-01

0

商混

C35F150P8

m3

85


6

WSCCSH-01

0

商混

C40F150P8

m3

100


招标物资技术要求规格书

1、购方会严格审核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的生产资质、专项试验室资质、生产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及规程、试验设备情况、试验人员资质、生产调度人员情况、历史业绩、社会信誉等。审查混凝土生产所用原材的检验报告是否真实齐全。审查该企业的混凝土专项试验室是否通过省级以上计量部门的计量认证。

2、购方对供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在商品混凝土进场使用前,购方实验室有权对生产配合比进行验证。

3、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购方指派试验人员到厂监督混凝土的生产过程,督查混凝土配合比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C35及以上混凝土为碎石混凝土,不可用破碎卵石替代碎石。

5、为确保质量,供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合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6 供方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格混凝土及相关服务,因生产工艺或材料问题导致混凝土的任何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7 供方保证按照相关标准将混凝土原材分仓储存,砂、石按品种、规格分隔堆放,严防混料,避免混用或错用。各种材料标识清楚,特别是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贮存仓,进料口加盖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以防止进错料或受污染。保证所有用于生产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附带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8 混凝土所用原材:砂的含水率、泥含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云母含量堆积密度等,碎石的含水率、吸水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泥块含量、含泥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颗粒级配等,水泥和粉煤灰的安定性、比表面积、凝结时间、细度,外加剂的PH值、密度、减水率等一些原材要求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等一些规范中的要求;

9 混凝土生产的过程和工艺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2012;

10 所有混凝土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2011。

11在交货前,供方应按合同要求对混凝土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混凝土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并附相关检验报告,该证书不能减轻或免除供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2在混凝土出场后运输至施工现场时乙方必须采取可行措施,保证运输车的运输通畅,按时送达施工现场,途中和施工现场严禁驾驶员向罐内的混凝土加水,及二次运转和搅拌,到达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不得产生泌水、离析现象。购方实验人员不定期随机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并做好抽检台账及检测结果的记录,当坍落度实测值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观察所测坍落度后的混凝土试体的黏聚性和保水性。每次混凝土施工开始乙方应携带本次商混的开盘报告,其中包含配合比报告。乙方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13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坍落度、外加剂、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满足购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灌申请书》的要求。

14供方制作同条件试块及标养试块,协助购方试验室送检。

15混凝土拆模后的外观满足GB*****-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16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已浇筑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供方保证:在收到购方缺陷通知后的三天内到达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按购方的要求自担风险和费用,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给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重新浇筑的混凝土质量保证期由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注意:

(1)、钢材(不需要代理授权)、水泥、钢筋网片、钢绞线、锚具、支座、伸缩缝、防水材料(防水板、止水带、防水涂料等)、土工材料(土工布、土工格栅等)、外加剂(减水剂、速凝剂、阻锈剂等)、电线电缆,严格按《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要求进行评审;外加剂类、电线电缆材料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再提供近六个月的生产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除第(1)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第一到八项)有困难时,可只提供(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三、代理证明(生产商不需要提供);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扫描件;五、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七、检测报告)五项材料。柴油必须再提供“成品油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以上材料,中铁十六局物贸公司取得专业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后可参与投标,授权厂家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要求。

3.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三项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在路局系统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3.6、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拟定中标人不存在铁路信用评价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目前在处罚有效期内;拟定中标人不存在与中国铁建内部单位不良合作记录。

3.7、投标人企业财务指标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

3.8、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9、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样表要求,真实、详细地提供《报名表》及汇款凭证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认证,代理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彩印(正反面),业绩证明(需要附合同证明),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检测报告,其他资料等八项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10、外加剂类及电线电缆投标人需出具近六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1.1.2

招标编号

CRCC-16J-LHGS-******-02

1.1.3

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组织机构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1.5

项目名称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叶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1.3.1

招标内容

商混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营业范围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履约信用要求: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没有不良记录;

其他要求:见公告中“2、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详情见“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5天


招标人澄清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17:00时,有特殊情况可延后。

文件发送方式:公告媒体上发布,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定稿时注意查看澄清补遗。文件发布网址:http://cr16g.crcc.cn/index.html “物资招标采购”中“澄清文件”一栏

文件发送方式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3月20日17:00时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4月4日12:00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24年3月20日17:00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

投标有效期

120天

3.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收取

3.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不收取

3.5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2023年 3年

3.5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2023年 3年

3.5

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及检测报告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一份

3.6.5

编制要求

电子版

4.1.4

电子版要求

见招标公告“6.4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7.3.1

履约担保

见公告“7.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喀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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