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省民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聚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0]64号)、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73万元,宁德市财政局审定该项目预算总价(最高限价)*****.3352万元,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金漳路南侧、连城路西侧、沈海复线东侧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市疾控中心业务用房5780平方米、职业健康防护中心3500平方米、特殊实验室3110平方米、消杀处置用房900平方米、卫生应急储备仓库4100平方米、公共卫生科研教学基地580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352元,其中:(1)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含暂定金额专业工程*******元,不可预见费*******元);(2)施工图设计费*******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58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施工图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的正式图(含电子版);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分期分阶段作业(如有)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2)58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2.7.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预制率及装配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且设计阶段评价应满足《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认定条件。2.7.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应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进行建设,预制率及装配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且施工阶段评价应满足《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认定条件。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行业、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投标人及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的规定。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须列入闽建办筑[2018]7 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 号文附表 《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 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仅限作为一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否则将否决该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参与的所有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5日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6月17日 0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17日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6月16日 18:0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邮编:******

  电子邮箱:NDTHZB@163.COM

  电话:0593-*******,传真:0593-*******

  联系人:林凤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8层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0593-******* *******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应急 能力 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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