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招标公告
窗帘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就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浙大建招E2016 046 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窗帘一批,包含配件及安装(具体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预算指导价:人民币77万元。
六、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或制造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报名:
1.报名方式:2016年 5月 16日16:00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庆元县政府采购报名表》传真(0578—*******)或送达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招标代理部)。
2.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15000元,保证金要求从响应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于2016年 5 月16 日16:00前到达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同时请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接受响应人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才具有磋商资格。
八、磋商文件:可通过网上下载或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下载网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人应于2016年5月18日15:00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源镇市场路3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6年5月18日15:00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磋商会议,响应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响应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未能按要求提交证件的视为不合格响应人,将拒绝其进入磋商程序)。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蔡先生(采购人)、朱先生(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传真:0578-*******
庆元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5月06日
标签: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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