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华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拟对华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CZ*******
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市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项目
3.采购人:华蓥市财政局
二、采购项目简介:
在华蓥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1家,代理全市代管资金存放业务,代理期限3年(上级无文件或政策要求的情况下服务期限为3年,否则按上级文件或政策执行)。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的规定,供应商须为在华蓥市域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7.2.具有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7.3具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能提供县级集中支付代理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禁止参加本次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将本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查询结果网页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供评审小组审查。如有漏装,错装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 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5日 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售价:0元/份。
现场报名登记: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带U盘拷贝电子档,报名地址: 华蓥市财政局106室 ;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 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蓥市财政局
地址:华蓥市红星路109号
邮编: ******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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