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服务商征集公告邀请函-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服务商征集公告邀请函-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我院需对彩超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详见项目情况介绍),欢迎具备相应维修资质的服务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情况介绍

序号

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

需求说明

1

阿洛卡彩超维保服务

1项(2台)

28.5万元

1.需对彩超(品牌阿洛卡、型号F75)2台进行维保;

2.需承诺维保期间内所更换的所有零配件为原厂配件;

3.维保时长不少于1.5年;

2

三星彩超维保服务

1项(1台)

24万元

1.需对彩超(品牌三星、型号WS80A)1台进行维保;

2.需承诺维保期间内所更换的所有零配件为原厂配件;

3.维保时长不少于2年;

3

彩超维保服务

1项(1台)

24万元

1.需对彩超(品牌GE、型号VOLUSON E8)1台进行维保;

2.需承诺维保期间内所更换的所有零配件为原厂配件;

3.维保时长不少于2年

※服务商可根据自身技术服务水平对以上项目各品牌彩超维保服务按序号分开报名,若服务商对以上三个品牌的彩超均具备维修维保技术服务能力也可以打包报名。

二、报名服务商资质及要求

1.服务商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是相关信用记录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公司地址,到达我院路线图等);

7.服务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福建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8.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工程师团队的名录信息及对应维修技术资质证明材料等;

9.承诺函(需承诺更换的零配件为原厂全新配件);

10.增值服务(入选之后可针对我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质量情况提供分析,出具当年度的维修服务总结报告及分析报告等)

11.报价表(自制,需有价格、维保方案等)

三、提供材料

1.报名材料准备如下

服务商类别

内容


目录

1.服务商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商事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是相关信用记录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至申请截止时间),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公司地址,到达我院路线图等);

7.服务商自身情况简介(单位情况、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福建省内业绩、业主评价材料等);

8.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工程师团队的名录信息及对应维修技术资质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维保维修服务业绩等。

9.承诺函(需承诺更换的零配件为原厂全新配件)

10.增值服务(可针对我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质量情况提供分析,可出具当年度的维修服务及分析报告等)

11.报价表(自制,需有价格、维保方案等)

以上每份文件均应有报名服务商盖章并装订成册(含骑缝章)。

四、征集截止时间及文件送交地点

1.报名阶段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

1.1按第三条款的要求,将报名材料(材料须有目录)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将其发送到我院设备物资部邮箱XYEY001@126.com。

1.2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有效时间为公示当日起7个自然日。

1.3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第一次发送到邮箱的版本为准。

2.正式参与阶段为线下现场参与(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

2.1将报名材料准备成纸质版(1份正本、3份副本,档案袋装好、封好封条)。

2.2报名阶段有效期结束后,正式现场参与的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

五、说明

1.提交申请登记资料不代表入围成功,须经过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内部审核完成后方可最终确定是否进入邀请名单。

2.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件等材料有误或不符合要求则自动解除报名资格。

3.联系人设备物资部小杨059*****506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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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彩超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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