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天津市宝坻区投资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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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天津市宝坻区投资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4-019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投资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会议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TC-FW-2024-0195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投资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7万元 最高限价:77.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超出合同金额止。(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及其出资成立的单位在评审服务期间,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同一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企业核准报告,提供书面承诺函。 提醒: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到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会议中心 方式:(1)线下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线上获取,①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账号:623*****990********,获取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②请从本项目磋商公告中自行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附件发售文件记录表,填写完整后与汇款凭证及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同扫描彩色电子版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wanglong@xhtc.com.cn(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10-******** 132*****288。③获取文件成功后,项目负责人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材料电子版一同发送至供应商所留邮箱(电子版文件不收取费用),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文件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融汇商务园4区6号楼2门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融汇商务园4区6号楼2门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XHTC-FW-2024-0195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帐 号:623*****990********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3、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邮 编:****** E-mail: wanglong@xhtc.com.cn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王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 联系方式: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电 话:010-******** 132*****288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4日 |
标签: 宝坻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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