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服公司2024年第一期小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城服公司2024年第一期小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城服公司2024年第一期小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城服公司2024年第一期小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SCF-GK-02-03-03(2024))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城服公司2024年第一期小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3、供货地点:东莞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供货时间:

A、B、C包: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设备到货并由采购人查验无误,车辆查验无误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上牌(必须为东莞市车牌)

D、E、F、G包: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保险购买及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报价方式: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包,兼投兼中,采用固定含税单价形式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对下列清单中其中一个包号或多个包号内容进行报价,含税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含税单价报价超过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实际采购数量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

6、最高限价:单项限价,具体如下

采购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供货单位数量

含税单项限价(元)

暂定数量(辆)

预算金额(元)

A

双排座皮卡

1家

102,800.00

17

1,747,600.00

B

防撞缓冲车

1家

178,000.00

11

1,958,000.00

C

平板自卸车

1家

123,000.00

21

2,583,000.00

D

小型电动扫路车

1家

53,500.00

41

2,193,500.00

E

电动三轮车保洁车

1家

3,500.00

378

1,323,000.00

F

电动三轮车高压清洗车

1家

20,000.00

44

880,000.00

G

电动三轮车收集车(1000L)

1家

8,100.00

97

785,7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适用于包A、B、C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6)业绩要求: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与所投产品同一品牌至少1个供货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投标人为具有所投标包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或代理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厂家授权证明)。(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11承诺书3-1)。

(8)投标人投标车辆的生产企业及投标车辆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资料)

(9)投标人投标车辆的生产企业及投标车辆产品型号需具备厂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资料)

2、适用于包D、E、F、G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未被列入东实环境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

(6)业绩要求: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与所投产品同一品牌至少1个供货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投标人为具有所投标包设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11承诺书3-2)。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不进行实名登记报名,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dbidding.com)。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2日(北京时间)9:00-9:3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9: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gzb.com.cn/)、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dbidding.com)。

2、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曾工、李工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海心沙路9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下手新村一巷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dbidding@163.com

广东正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

采购公告-城服公司2024年第一期小型设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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