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学院学生公寓12、13号楼建设招标公告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生公寓12、13号楼建设招标公告
内蒙古财经学院新校区12、13号学生公寓楼建设工程,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内政字[2004]170号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财经学院组织实施,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内蒙古财经学院12、13号学生公寓楼工程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包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南侧。每栋楼建筑物占地面积16424㎡,总建筑面积32848㎡。机构类型均为砖混结构,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二、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内容:该工程含土建、装饰、采暖、给排水、消防、电器安装等全部工程。
三、公告:
(一)时间:2008年2月1日上午10时至2008年2月4日上午10时,逾期概不接受。
(二)媒体:中国采招网
四、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施工企业;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履行合同财务能力。具有房建三级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
五、报 名:
时 间:2008年2月1日上午10时至2008年2月4日上午10时,逾期概不接受。
地 点: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1104房间。
报名所需资料: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房建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能证明施工业绩原始证明及复印件;要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六、资格审查:
时 间:2008年2月5日16:00止。
地 点: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
携带资料: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副本。内蒙古自治区区外施工单位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承包参与投标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治区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市场秩序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内建工[2007]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www.nmgztb.com)。
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财经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嘉宸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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