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工人村生活馆升级改造项目展陈大纲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西区工人村生活馆升级改造项目展陈大纲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西区工人村生活馆升级改造项目展陈大纲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000.00
最高限价(元):420,000
一、项目概况
工人村生活馆位于沈阳市铁西区赞工街2号,由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7栋工人宿舍楼半合围而成,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工人村生活馆”按照年代发展,在宿舍楼内,通过当年的实物、图片和文字说明,分上下三层分别复原了工人村老住户的居住与生活场景,保留了50、60、70、80、90等年代的集体记忆,是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辽宁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获评为沈阳市首批“老百姓最喜欢的沈阳旅游名品”。
工人村生活馆的升级改造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省市领导的关怀下,铁西区全力推进工人村生活馆升级改造的各项工作,其改造目标为将其打造成国内知名的工人生活题材博物馆。
现阶段须开展工人村生活馆总体方案规划及展陈大纲编制工作,通过编制总体方案规划和展陈大纲,调整现有馆内展陈内容、陈列设计。
★二、服务内容
2.1项目内容:
按照提升改造目标制订工人村生活馆提升改造总体方案规划,完成常展展陈大纲及完成各版本的讲解词的编写。
2.2采购需求:
(1)提升改造总体规划,着重突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明确工人村生活馆定位与宗旨;
提出工人村生活馆内部展陈提升改造建议;
根据基础图纸,在符合现有条件情况下,构建工人村生活馆各展陈主题、内容框架与布局规划,提供各展陈空间的规划参观流线图,并标注相关区域展示内容、展览种类及数量;
对重要展陈内容提出设计原理思路;
提供展陈形式设计的建议;
按照总体规划部署,各常展展陈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确定展陈主题与结构划分,要求主题鲜明、体系完整、结构合理;
提出重点文物的展陈形式的具体要求,提出辅助设施的具体要求;
针对互动项目提出内容设计,设施要求。
(2)成果需求:
在大纲评审确认完成后,需根据确认大纲完成展陈初设及概算。包括:陈列基本空间规划、陈列版式稿、重要亮点规划创意设计及项目相关概算。
2.3技术要求:
应在充分调研、交流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工人村生活馆历史文化,积极主动与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查阅相关历史文化书籍,分清主次,挖掘重点,确保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等论证后方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规划和展陈大纲。
内容要求如下:
总体方案规划和展陈大纲确保政治方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开的内容以及与党和国家政策要求相违背的内容;
总体方案规划应突出工人村生活馆的定位与宗旨,突出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独特性、艺术性、先进性;
总体规划布局、展线、动线恰当合理,符合展陈科学规律;场景、多媒体、高科技手段运用应合理得当适度。
展陈大纲重视概括和提炼;内容选择科学合理,突出重点、要点;展陈主体涉及的相关事件、人物、背景材料符合历史发展脉络,表述清晰合理;
展陈大纲内容无专业性错误、符合历史考究、符合大众认知,具有权威性;
展陈大纲使用展览语言,结构符合展览文本格式,文字表述准确,逻辑清晰,通俗流畅,解读到位分析全面。
展陈大纲应按照各场馆、分章节编制;
展陈大纲须对所需展示物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说明;
提供展陈大纲内容写作模板并注明相关文字说明,图片逻辑顺序、图说、图表、文物等相关信息满足布展设计对于陈列大纲的解读。
过程要求如下:
在总体方案规划和展陈大纲制订过程中,择期组织不少于2次讨论会,分别邀请相关单位有关专家和从业人员提出内容建议;
涉及红色文化等意识形态内容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报审通过;
总体方案规划和展陈大纲需经工人村生活馆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论证会评审通过;
评审专家必须由 5 名及以上单数组成。
其他要求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 45 天 ,完成总体方案规划与展陈大纲编制、专家评审、工人村生活馆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最终成果的递交等。
成果份数要求:须提交已经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总体方案规划与展陈大纲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正本各5份、副本各5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文化旅游体育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铁西区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66-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邮箱地址: lnysygc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睿、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