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本部部分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招标公告第1包

院本部部分附属设施设备维修招标公告第1包

院本部部分附属设施设备维修 施工招标公告

(2024-YJBZZX-G10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院本部部分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特征:院本部部分附属设施设备维修

2、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室外环境局部设施设备整修翻新,根据整体美观度重新零星栽种绿植;最高限价:*******.96(元)

4、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绿化整修、拆除、道路及部分附属设施整修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树木种植经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等),且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近三年已完成的投资额95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申报完成,项目经理并持有二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B证,且本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

(五)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200元,现场发售,售后不退,图纸发放电子版。售卖标书联系人:王奎儒、吴晨阳 010-********、010-********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

4、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材料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wcy@zrgy.cn。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每页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无误后,邮件告知潜在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本人持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提前拨打电话010-********、010-********询问。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材料如下(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领取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为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树木种植经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等),且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已完成的投资额95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均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申报完成,项目经理并持有二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1)外地来京建筑企业须办理进京备案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09时30分前,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王助理

电 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创新大厦

联 系 人:王奎儒、吴晨阳

电 话:010-********、010-********

电子邮件:wcy@zrgy.cn

传 真:010-********

监督单位联系人:林助理

联系方式:010-********

2024年3月15日

,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

标签: 分附属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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