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标的公司强制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选聘标的公司强制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聘标的公司强制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瑞公司)旗下出资的某混合所有制公司(或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超1亿元,川瑞公司为其非控股单一大股东,所持股权未超50%。目前川瑞公司已实缴部分资本金(未全部实缴到位),其余股东实缴0元。
标的公司设立后拟投资轨道交通相关产业,并开展用地规划、设计咨询等前期工作,但未取得建设用地。近年来标的公司所发生费用主要为项目规划、设计等咨询费用及公司办公装修、日常管理等费用(主要为员工薪酬)。
2.2招标范围(服务内容):
依法办理标的公司清算解散事宜,妥善处理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标的公司清算解散后,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再为标的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标的公司工商注销登记及收回其他股东全部补偿款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至少具有30名以上执业律师(需提供证明人数的相关材料)
3.1.2团队要求:为本案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或成都注册机构(需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为本案配备的团队应不少于4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资格证的律师,其中团队负责人须为律所合伙人及以上,须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主办律师须具有6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团队负责人及主办律师应具备职业经验包括破产/强制清算、重组/重整、房地产、民商事诉讼类之一的相关经验。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包含总所在成都或深圳所设机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过5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对公司破产、自行清算注销、企业强制清算、破产重整等提供过以上类别之一的法律服务,或担任过破产管理人。
3.1.4信誉要求
(1)在2021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服务保障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严重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未分别接受利益相关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未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未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不存在泄密情况或者可能泄密对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投标人须提交无上诉情况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为: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4 年 3 月 22日 12?时 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http://zb.shudaojt.com )进行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选聘标的公司强制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单位招标文件费 (可简写) 。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4 月 7日 11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招标人定于2024年 4 月 7 日 11 时 00 分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 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大厦36层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028-********
10. 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杨老师132*****807。
招标人: 四川省川瑞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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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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