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池应急除臭风机活性炭、应急备用活性炭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池应急除臭风机活性炭、应急备用活性炭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池应急除臭风机活性炭、应急备用活性炭(二次)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池应急除臭风机活性炭、应急备用活性炭(二次)采购

2.2 采购编号:M410*****650********

2.3项目概况:漯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

2.4 项目地点: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107国道东雷鸣工业园2号院

2.5控制价:******

3.采购范围

3.1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池应急除臭风机活性炭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炭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运输方式

1

柱状

活性炭

直径3mm,碘吸附值≥850mg/g,灰分≤10%,比表面积800-1500㎡/g。

6

袋装,包括柱状活性炭供货、运输、送至甲方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将旧的柱状活性炭更换为新的柱状活性炭(柱状活性炭在抽屉里),将旧的柱状活性炭转移至厂内指定位置等工作。

2

椰壳

活性炭

煤质,200目,过筛率>90%;

碘吸附值>800mg/g

1

袋装

注:本表所列的活性炭数量为按照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的垃圾池应急除臭风机活性炭、应急备用活性炭(二次),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活性炭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人负担。

3.2 服务期限/供货进度要求:

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活性炭的装卸工作。

服务期限: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3质量及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买方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参照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要求,成交人提供活性炭必须符合下表所有指标,所有指标化验必须合格:

柱状活性炭技术指标

技 术 指 标

型号

煤质活性炭

规格

(mm)

3.0

碘吸附值

(mg/g)

≥850

活性炭吸附率

(%)

≥50

机械强度

(%)

≥90

水溶

(%)

≥66

水份

(%)

≤3

苯吸附值

(mg/g)

≥450

吸附量

(mg/g)

≥900

灰分

%

≤10%

物理指标

比表面积

(m2/g)

800~1500

真比重

(g/cm3)

2~2.2

堆比重

(g/cm3)

0.35~0.55

椰壳活性炭技术指标

序号

项 目

单位

指 标

备 注

1

材质

粉末煤质

2

比表面积

m2/g

>900

3

碘吸附值

mg/g

>800

4

PH

5---7.5

5

细度

200

过筛率>90%

6

水分

%

<3

7

灰分

%

<8-10

8

填充密度

kg/m3

400-500

*3.4重点提醒:若成交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第3.3条所规定的指标参数进行活性炭检验),非不可抗力因素,因自身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或供货进度问题或拒不执行合同等情形的,将被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我公司供应商失信名单。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为准)。

4.3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

4.5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6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供货期的要求(自行承诺)。

4.8投标文件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均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处空缺即为废标!!!切记

5.采购文件的获取、电子注册与报名

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谈判采购。

5.2 有意参加谈判并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5.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4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至2024年3月22日下午14: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4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注: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将由谈判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4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5.5 采购文件获取: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6.2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6.3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6.4 谈判采购地点: 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

6.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6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

8.报价要求及谈判规则

凡参与报价的响应人,视为均已响应以下报价要求及谈判规则:

8.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货物的一切费用(提供13%增值税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含13%增值税发票)。

8.2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8.3成交标准:本次采购设定一个成交人: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第一成交人

9.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2)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10.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

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4.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合同履行

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6.到货验收

6.1货到取样后检测,检测合格后卸车。如果卖方对买方的质量检验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需要重新检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将封存的留存样送至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6.2成交供应商应加强产品出厂前检测,提供符合本项目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确保每批次供货质量符合要求,避免因供货质量不合格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影响招标人生产、导致产生环保事故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6.3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货物到场后取样、等待检测、退回、更换等因素。

6.4投标人必须保障活性炭供货质量。

11.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分批供货结算;当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买放收到增值税发票后支付100%费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见公告2.4项目地点

合同联系人:漯河项目刘工 联系电话:139*****555

技术联系人:柱状活性炭郝工 联系电话:151*****677

椰壳活性炭翟值 联系电话:186*****061

监督单位: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综合部

袁主任 0395-*******

采购人: 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查看附件:【2】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报名资料(模板).docx

标签: 活性炭 垃圾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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