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镇塞上农民新居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工作入口道路标牌、标线采购安装询比公告

宁东镇塞上农民新居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工作入口道路标牌、标线采购安装询比公告

根据《宁夏宁东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公司决定通过询比方式选择宁东镇塞上农民新居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工作入口道路标牌、标线采购安装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工作名称:宁东镇塞上农民新居市政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工作

工作地点:宁东镇区

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企业。

(二)各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询比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如参与询比的代表不是企业法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参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参加询比的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截图)。

(五)参加询比的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截图,如查无结果的请查询打印“天眼查”结果页面)。

(六)参选人需至少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参选须知

(一)参选文件以纸质形式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8日13时00分(周六、周日正常接收参选文件)。

(二)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宁东镇中凯商业广场7号楼4层工程建设部。

联系人:刘子凡,联系电话:177*****738

(三)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2.参加询比的单位按照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取消其参加询比或成交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加询比的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询比项目名称、参选人的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

4.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

5.参选文件由各参选单位代表在规定时间递交至参选地点,否则,视为无效。

6.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

7.中选方法:不含税总价最低价格中选,询比结束后会将询比结果告知中选单位。

附件:1.询比报价函格式

2.询比报价单

3.图纸

4.报价文件封面

宁夏宁东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标签: 基础设施 人居环境 路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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