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的委托,对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新建办公区音视频会议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多功能厅会议系统、视频会议室音视频设备、采编值班室音视频设备、访谈室灯光设备、营销会议室设备、视频会议集成设备、线材接插件及安装附件等,详见技术要求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会议系统、音响器材、多媒体设备或影视器材设备的销售;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集成商,并具有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且配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需在长沙设有公司/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售后服务机构,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需写明售后服务体系及手段(限时服务,24小时热线、定期客户回访等);
4)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a)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c)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5)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a)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b)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6)若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以确保工程质量;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建设方案、所需设备、材料等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响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9)要求提供近三年内两个以上合同金额均过100万元类似工程原始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
被邀请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8年2月2日至2008年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会议系统、音响器材、多媒体设备或影视器材设备的销售;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清单及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证(¥1000.00元)售后费用不退。
4.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汉语编制,壹套正本,贰套副本,并应附有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长沙市韶山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24楼23A18室。
6.本次招标将于2008年3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7.上述日期如有变动,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业主:新华通讯社湖南分社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24楼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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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