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块招标公告
砌块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1 | 本须知中所提及的各术语、名称与合同文本中提及的具有相同的定义。 |
2 | 招标范围、供货时间: 范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港龙东方城(一期)项目砌块 供货时间:暂定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 |
3 | 供货数量及技术及付款要求(详见后附清单) |
4 | 投标有效期2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5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
6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附在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复印文件(加盖红章) |
7 | 投标标书费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购买招标文件,金额为人民币5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返还。 |
8 | 招标文件领取及回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领取时间:2016年5月10日10时 回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10时前(逾时将被视为放弃此次机会,我司不再受理) 回标地点:港龙东方城(一期)项目部 联系人:彭彦成 电话:138*****036邮箱:********14@qq.com |
9 | 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若投标单位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元);若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截止日前交纳,如未缴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机会。 |
10 | 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1份副本(密封盖章) |
11 |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 |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各术语、名称与合同文本中提及的具有相同的定义。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港龙东方城(一期)
二、工程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滨江路与望江路交汇处
三、招标形式及范围
(一)本工程招标形式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拟选2家。
(二)招标范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港龙东方城(一期)项目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份所需的砌块供货、运输。投标单位必须对
本工程做出竞争性报价。
(三)招标内容:
1、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暂定数量等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增值税单价 | 不含增值税价格合计 | 含税单价 | 其中:税金合计 | 含税合价 | 增值税税率 |
1 | 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 | 390*190*190 | m3 | 13000 | ||||||
2 | 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 | 390*190*90 | m3 | 5000 | ||||||
3 | 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 | 190*190*190 | m3 | 1300 | ||||||
4 | 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 | 190*190*90 | m3 | 500 | ||||||
5 | 万能砖 | 190*90*50 | 块 | 300000 |
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按规定做复试,若质量不合格,则投标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2、交货时间:以招标方进场计划为准
交货地点:港龙东方城(一期)项目部
(四)招标条件
1、投标报价中的含税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不包括复试费用)、利润、各种税费以及为制造、交付、直至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价为固定价,不因实际采购数量、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变动而调整。
2、本次招标条件:本次招标数量为我司2016年港龙东方城(一期)项目预计使用量,不作为最终实际采购数量或其承诺; 本次招标将从投标单位中选定2家作为中标单位。
3、投标方必须遵守以下约定:
(1)所供材料质量达到约定标准、供货及时,不得延误。
(2)投标人知晓所供材料系港龙东方城(一期)项目施工需要,如供货迟延将影响该项目的施工进度,并导致招标人承担工期索赔、另行紧急采购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一系列损失;故,投标人承诺:如发生供货迟延的,投标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四、投标方报价方式及其它
(一)投标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材料市场的现价,合理编制投标报价书。
(二)投标方在报价书中要具体说明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做出详细说明。
(三)招标方同中标方的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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