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残检测样品前处理试剂采购竞采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残检测样品前处理试剂采购竞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残检测样品前处理试剂采购

项目编号:620*****588******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0 09:00 - 2024-03-20 12:00

采购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editdisable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 readonly>马老师 *****2 addword single-line-text-input-box-cls>023-********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农残检测样品前处理试剂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常规试剂; 1用途:作为农残检测样品前处理设备的配套耗材,利用QuEChERS方法配合前处理设备完成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适用于北京本立SiO-6512型自动样品制备系统。;2双层样品套管:为配合样品振荡离心自动转移,需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的50ml/15ml一体化双层样品套管。该套管是体积为50ml/70ml带微孔膜离心管的双层套管,由内外双层管组成,内管侧壁开若干小孔,孔上覆有微孔滤膜,确保QuEChERS方法样品的提取,转移,净化一次性完成。;双层样品套管外管材质和容积:2.1.外管材质和容积:医用PP,50ml/70ml2.2.内管材质和容积:医用PP,15ml/25ml2.3.内管小孔直径:2.5mm;3配套试剂:长期稳定提供经第三方检测后的试剂,并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试剂订制化。 3.1净化剂、振子内置于双层套管内管中,无需手工装填。3.2所有试剂包装为塑料纯铝复合密封袋包装,防潮防漏。;规格:标准试剂盒,25套/盒。;货物及售后服务质量:须附上标准试剂盒生厂商盖章的产品质检合格报告及生厂商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4配套振子:为充分提取样品中待测物,配套经高温处理的高纯氧化锆陶瓷振子。密度高,表面光洁无污染,高温处理后消除有机质干扰。;
40盒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残检测样品前处理试剂采购公告.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重庆 重庆市 渝北区 两路街道 双凤路12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时,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除非甲方书面同意延期,乙方逾期 7 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生产厂家、产地、型号规格、质量技术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如发生退货时甲方已付款,乙方应于退货之日起3日内返还上述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等。 5、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乙方有履约失信行为的,甲方可将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及时通知甲方。同时,双方应在3日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货款结算 甲方对货物质量无异议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验收标准、方法 验收标准:按产品执行标准执行。 到货验收:甲方收到货物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收到验收结果通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对验收结果无异。
货物包装与交付 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货物受损的责任。 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 3、交货时间: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货。 4、交货方式:供应商送货上门 5、收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6、货物有效期期限:交货时,进口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国内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总效期的四分之三。 7、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规定的产品质量、性能和技术要求。 8、乙方在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对产品任何质量问题负责(因甲方未按保存条件储存引起的质量问题除外),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作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将追究乙方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如产生质量问题或质量纠纷,甲方与供应商联合调查确定为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或经权威部门确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 10、退换货服务:若有质量问题,按甲方要求进行退或换货,退换货所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所报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税费等。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总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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