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剧场舞台拾音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剧场舞台拾音设备采购项目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剧场舞台拾音设备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剧场舞台拾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校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13:3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举行开标会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剧场舞台拾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
2. 项目概况:随着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的不断发展,教学内容丰富多样,碧海校区舞台需要增加可升级吊装拾音设备,满足学生、老师舞台表演群体拾音需求。
3.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4.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5.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中的“政府采购诚信档案记录”无不良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0日13: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
3.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云天路4号
四、中标公告期限
自开标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网站: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官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碧海校区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云天路4号
联系方式:0755-********
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
2024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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