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七里海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宁河区齐家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
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中央资金、自筹资金及其他7334.24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道路工程规模:本工程对宁河区齐家埠的乡村道路进行修缮和提升,根据村内道路现状调查结果,对损坏程度较重的道路进行路面重修,对部分现状等级较低的道路进行路面结构提升改造。包括砖道提升改造、水泥道路提升改造。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共含乡村道路约18条,总长度约8.065km。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4条,路面宽度6m、4m,总长度约为2.501km,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14 条,路面宽度4m、3.5m、3m、2.5m,总长度约5.564km。(乡村干路3条,总长度为1.970km,乡村支路7条,总长度为2.933km,乡村巷路8条,总长度为3.162km)。交通工程:标线235㎡,减速带150m,标志10个,道路标注28个。 2、污水工程规模:村内实施污水改造,污水管道管径为DN200-DN400mm,总长约6752m,并配套建设检查井、排出口等;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占地面积159.5㎡,处理规模200t/d,DN150球墨铸铁压力出水管238m;修建成品户厕560座。3、现状扬水站设备更换规模:对村内两座现状扬水站内的水泵机组及相关配件进行更换,包括3台水泵主机、3台电机、3台真空泵和3台启动柜。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齐家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由中标单位完成本标段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乃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结算并配合相关部门审计等所有工作。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齐家埠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具备)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4)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设计结构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人员要求:结构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投标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专业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单独配置;⑤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资料即可)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必须指定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领取文件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15 09:00:00至2024-03-21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网络获取,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bhjzbb@126.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9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09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浩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小薄村杨河湾国际驿站
联系人:李玉浩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街20号实验基地办公楼A座A-2-3室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bhjzb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