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湾新区十条河整治工程开发大道-洪家场浦段I期工程寻找监理中介机构的公示
关于台州湾新区十条河整治工程开发大道-洪家场浦段I期工程寻找监理中介机构的公示
项目编号: | tzzj-******-cj009 | 主管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竞价形式: | 综合成交 | 业务范围: | 工程监理 |
竞价开始日期: | 2024-03-15 15:00:00 | 竞价截止日期: | 2024-03-20 15:00:00 |
竞价内容 | |||
1、项目概况:台州湾新区十条河整治工程(开发大道-洪家场浦段)I 期位于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本工程为一江山大道以北 400 米段,河道桩号(K0+000~K0+400.0),河道中心线全长 400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整治,通过河道整治,尽快恢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保障周边农田的灌溉需求。本项目总投资约 400 万元。 2、项目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监理为施工期全过程监理 (含前期服务及后期资料整理等)监理服务 。 3、监理服务期:从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施工期约 3 个月),质量目标合格。 4、本次竞价要求为:竞价<***** 元人民币。 监理费率= %(百分号前的小数点后取二位),监理费率=监理正常服务酬金(合同价格)÷400 万元。 监理费按监理费率一次性包定,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约定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除外),本工程监理结束后,监理结算价格由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和监理费率确定。即监理结算价格=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监理费率;被监理部分的工程造价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的结算(指经工程所在地相关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工程结算价)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的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工建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6、机构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类似业绩。 7、最低价成交:最低价中标,最低价相同时以提供的业绩多者为先,通过综合比较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8、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的资料(发送至邮箱 *********@qq.com): (1)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和合同扫描件;(4)投标人联系方式;(5)中介服务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9、竞价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20 日 15 时 00 分。 10、项目单位: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38*****161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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