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市区域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度城市区域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2023年度城市区域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23年度城市区域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采购项目。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2024年12月底前;
4.质量要求:根据省市要求,完成所有报告、基础数据表及数据采集汇总表并上报省市进行审核,做好沟通对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根据省、市审核意见,及时对核算材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评估报告要充分、详实,确保高质量通过审核;
5.付款方式:按采购需求完成项目并通过上级核查后,于下一年度即2025年完成付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书面承诺书印章齐全,格式见示范格式四);
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②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供应商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四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5.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城南新都22-2-302室。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5%做为本次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完成此项目,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标签: 区域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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