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洁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保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2)业绩要求:具有保洁服务相关业绩;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近三年内没有骗
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
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不良记录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501 室(详细地址)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2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202 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洁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聚
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北
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保洁服务;
2.2 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
2.3 项目规模: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保洁服务;
2.4 服务期限: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起止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在指定区域内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平房区城中村
改造项目保洁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洁、临时保洁、开荒保洁、移动厕所租赁及清
掏、管道输通及化粪池清掏等工作(具体工作以实际发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2)业绩要求:具有保洁服务相关业绩;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
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
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
良记录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501
室(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
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13 时 00 分,地
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A202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
7.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聚鑫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黄杉木店路 8 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10-678059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韩璐天宇、王倩
电 话: 010-67805989
电子邮件: zaojiabu081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