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项目比选公告


为做好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就2024年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4月12日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陆拾伍万玖仟元整),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是选取我省12个沿海市县环岛旅游公路附近的15个乡村,按照“四好”(即好看、好玩、好吃、好文明)要求,拍摄图片并设计制作展板,在海口世纪大桥下观海步道或其它人流量较大的合适地点展出,展期1个月。

二是组织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海南日报和海南广播电视台等中央与省级媒体,以及知名旅游美食博主、大V等人员,前往15个乡村开展采风活动,围绕“四好”要求进行宣传推广,每个媒体发布推送不少于2篇长文(短视频),每位博主、大V等人员发布推送不少于15篇图文。

三是宣传推广环岛旅游公路和美乡村的图文视频等必须无版权、署名权之争议。

拟宣传推广的15个乡村分别为: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北港村、儋州市光村镇泊潮社区、文昌市铺前镇林梧村、琼海市长坡镇青葛村、万宁市山根镇排溪村、万宁市龙滚镇福塘村、澄迈县桥头镇沙土村、澄迈县桥头镇玉包村、临高县临城镇昌拱村、临高县东英镇居留村委会扶提西村、昌江县昌化镇咸田村、东方市新龙镇新村、乐东县利国镇荷口村、陵水县新村镇桐海村、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及资质证书齐全;

(二)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介统筹等能力,熟悉宣传推广和文化创意工作;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全程收集统计所发布的宣传推广内容,根据有关要求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熟悉媒体宣传和文化创意工作相关材料;

(三)单位及业务工作简介;

(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收证明和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六)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七)报价函。

上述(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报价时无需密封直接提交,上述(六)(七)项相关材料须密封提交。我厅接收报价材料时将对(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如专业技术能力、宣传资源等;

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宣传工作经验;

四是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

五是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17:30前。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大楼9楼926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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