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4年-2028年员工通勤车服务
大庆炼化公司2024年-2028年员工通勤车服务
大庆炼化公司2024年-2028年员工通勤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5*****031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年-2028年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预计工作量:一标段:年度发生台班数量约为1.1万个;二标段:年度发生台班数量约为0.75万个。
2.1.2客车数量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需为完成本项目提供自有营运客车30台,座位数必须在47座以上;二标段:投标人需为完成本项目提供座位数38座以上的自有营运客车20台,其中,座位数47座以上的至少10台。
2.1.3动力形式要求:提供服务的客车为空调客车(带取暖锅炉),发动机为燃油发动机。
2.1.4服务内容及台班计算方式:白班线路服务内容为早晨在生活区乘载炼化员工前往生产区,傍晚在炼化生产区乘载炼化员工前往生活区,完成这一服务内容计算为一个台班;倒班线路服务内容为在指定时间内将生产区内炼化员工送往生活区,在生活区乘载炼化员工前往生产区,完成这一服务内容计算为一个台班。
2.1.5在服务过程中,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行车辆台数、线路数量、运行范围、运行站点进行增加或减少的优化调整。
2.2计划资金(含9%增值税):一标段:2016.64万元;二标段:165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含9%增值税):一标段:400元/台班;二标段:480元/台班
2.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要求》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2024年5月2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6安全要求:
2.6.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2投标人及时进行设备的维护,无安全隐患,设备运行完好率100%;确保安全行使,无事故;发生意外事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对提供服务的承运工具办理国家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并承担承运工具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招标人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及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评标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www.mot.gov.cn/查询为准)。
3.2人员要求
一标段:
3.2.1投标人有30名驾驶员具备A1驾驶执照,驾驶员年龄在28周岁至58周岁之间,驾龄在10年(含10年)以上,投标时提供上述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2.2 上述驾驶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上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记录》,且记录中交通事故0起。
3.2.3上述驾驶员身体健康,投标时提供医疗机构2023年出具的上述驾驶员的身体条件证明,证明中至少包含身高、辩色力、视力、听力、肢体以及是否有功能障碍。
二标段:
3.2.1投标人有20名驾驶员具备A1驾驶执照,驾驶员年龄在28周岁至58周岁之间,驾龄在10年(含10年)以上,投标时提供上述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2.2 上述驾驶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投标时提供2023年度上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记录》,且记录中交通事故0起。
3.2.3上述驾驶员身体健康,投标时提供医疗机构2023年出具的上述驾驶员的身体条件证明,证明中至少包含身高、辩色力、视力、听力、肢体以及是否有功能障碍。
3.3机具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需为完成本项目提供自有营运客车30台,座位数必须在47座以上。其中满足本次招标线路要求需28台,另需配备机动车2台。车辆强制报废期为2028年12月31日之后。如有车辆转移登记,则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投标时提供有效《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二标段:
投标人需为完成本项目提供座位数38座以上的自有营运客车20台,其中,座位数47座以上的至少10台。满足本次招标线路要求需18台,另需配备机动车2台。车辆强制报废期为2028年12月31日之后。如有车辆转移登记,则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投标时提供有效《机动车注册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3.4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连续三年的30台及以上客车通勤车辆服务合同,合同份数不限。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及对应的全部已履行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当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准)。
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连续三年的20台及以上客车通勤车辆服务合同,合同份数不限。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及对应的全部已履行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有效性以评标当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满足《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运营条件,须提供在《黑龙江省旅游包车监管与服务系统》注册的3.3中车辆以及3.2.1中人员的网站信息截图。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6.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6.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6.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03-15 17:00:00至2024-03-21 17:0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每个标段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3-29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每个标段支付 10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4-03-29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王小庆 电 话: 0459-*******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
10.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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