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工作的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工作的通知

津滨工信发〔2024〕6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津滨工信发〔2024〕3号)和《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工信发〔2024〕4号)要求,现围绕智能测控装备制造业、重大成套设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三个细分行业(以下简称“细分行业”),遴选一批数字化服务商和产品,带动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具备在滨海新区内开展业务条件和能力,技术团队不少于10人,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申报单位应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四)申报单位具备根据滨海新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提供诊断咨询设计、数字化基础设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等相关产品或服务,并提供细分行业数字化服务案例。

二、遴选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择优评选一批技术基础好、行业服务经验丰富、数字化改造能力强、服务保障完善的数字化服务商。

(三)经评审入选数字化服务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对外正式发布。

三、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各申报单位请于3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电子版光盘2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交流合作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5号楼4楼5430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更新。入选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要求,后续应做好数字化服务商档案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动态更新经营数据、相关产品、服务案例等信息。上述信息将作为优秀服务商遴选的重要参考。

(二)动态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入选数字化服务商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三)加强支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对入选数字化服务商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通过供需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合力促成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的合作。

附件: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赵 堃 联系电话:022-********

(此件主动公开)

标签: 服务商 数字化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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