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临高县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临高县统计局
关于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的公告
为加强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时发现统计违法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现将临高县统计局受理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和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渠道:0898-********、155*****163
电子邮件举报渠道:lgtjfg@163.com
信函举报渠道:临高县临城镇文明东路县委大院三号楼三楼302室,邮政编码:******。
二、受理范围
对全县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从事统计活动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
三、举报须知
1、根据有关规定,检举人在检举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为便于核实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提倡实名举报。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双鸭山市统计局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临高县统计工作的支持!
临高县统计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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