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通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通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通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4-6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网络通讯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92,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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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公安网专线、公安语音专线、视频专网等通讯服务及网络集成与网络安全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5.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期限:三年(通信线路施工周期为15日历天,自施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地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3月18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3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1N*****Q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中段291号。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秀水名居1号楼603。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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