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兴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兴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依法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促进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拟调整东兴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代拟了《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兴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9日,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意见反馈途径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署真实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邮寄地址: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520号东兴市税务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dxsswj@163.com。
联系电话:0770-*******。
附件:1.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兴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调整东兴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有关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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