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广安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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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因工作 需要,拟针对我单位“广安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公开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选要求的代理机构参加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广安区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划设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代理费用,代理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4.服务范围:项目招标代理所有工作。

5.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

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 诉)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近三年未受国内地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6.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选。

三、参加竞选方式

1.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 格要求”的,请于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上午8: 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介绍信、营业执照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介绍信格式自拟。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五、响应文件组成

1.资格要求。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报价单。

5.评分明细表中须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

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 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和 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4(综合评分表)

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3.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日后,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八、 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成交供应商按照协 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 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选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81*****252

广安市广安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03月14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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