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万宁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疾控中心、万宁市人民医院、万宁市康伟眼镜店、三更罗中心幼儿园、万宁市幼儿园、新中中心学校、兴隆中心学校、万城镇中学、万宁市民族中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教育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万宁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
监测与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万宁市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琼财社〔2022〕116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社〔2022〕1022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琼财社〔2023〕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推动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和《全国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实行)》等对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的要求,依托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平台,进一步加强完善学生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精准干预,强化我市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
1.学生常见病监测范围
根据上级下达的方案要求,随机抽取万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等7所学校为万宁市常规监测点。
2.监测学校选择
原则上每年的监测学校保持不变。全市随机抽取7所学校(1所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作为监测点:分别为万宁市民族中学高中部、万宁市民族中学初中部、万城镇中学、兴隆中心学校、新中中心学校、万宁市幼儿园及三更罗中心幼儿园。
3.监测学生选择
被抽取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各年级,每个年级随机抽取2个及以上的班级,被抽取的班级全体学生参加监测,确保每个年级至少80人。幼儿园抽取大班5岁半到6岁半学生80人。
4.监测内容和方法。
(1)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调查
①学校卫生工作基本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内容包括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部门学校卫生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经费投入、部门协作和信息化建设情况,以及当地学生主要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控情况等(附表1-1),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填写。
②中小学校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调查对象为参与监测的各中小学校,内容包括学校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投入,医务室和校医配备,学生体检及健康管理工作、学生常见病及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体育运动、食品营养管理、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测和学习用品相关标准执行情况以及健康教育等(附表1-2),由中小学校相关人员填写。
③中小学校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对象为参加学生常见病监测的中小学校。内容包括生活环境卫生状况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其中,生活环境卫生状况采用实地调查方法,了解学校饮用水、食堂、厕所、宿舍等环境中的卫生设施配备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教学环境卫生要求每所监测学校随机选择6间有代表性的班级教室,对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及噪声等方面开展现场检测,评估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对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附表1-3),由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和现场检测后填写。
(2)学生常见病监测
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监测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常见病和生长发育情况,掌握学生视力不良、近视、超重肥胖、营养不足、龋病、脊柱弯曲异常等常见病及青春期发育情况,评估学生群体健康及生长发育水平。其中,幼儿园大班学生开展视力不良和近视监测,每所幼儿园至少抽取80名5岁半至6岁半儿童。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所有年级开展视力不良、近视、超重肥胖、营养不足、龋病和脊柱弯曲异常监测,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小学至少抽取480名学生,每所中学至少抽取240名学生。监测学生数量不足部分由附近同等类型学校和幼儿园补充。具体内容见附表2。
(3)影响学生健康的行为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①健康危险行为专项调查。对象为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一至三年级学生,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学生因病缺课和休学情况,饮食和营养摄入行为,体力活动相关行为,易导致交通伤害和溺水等非故意伤害行为,打架、欺凌等故意伤害行为,烟草、酒精、毒品等物质滥用行为,不良用耳行为,日常卫生行为习惯,以及网络成瘾、抑郁和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等。具体内容见附表3。
②中小学生近视、脊柱弯曲异常等相关影响因素专项调查。对象为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学生,各年级以整班为单位,每个年级至少抽取80名学生,每所学校至少抽取240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视屏时间、近距离用眼习惯、课间休息习惯、读写及站立姿势、课外补习时长和内容、睡眠时间、户外活动时间等个人行为因素,以及课桌椅调试、学校和家庭用眼环境、校内眼保健操频次、配镜等眼视光服务等环境因素。
(二)学生常见病干预
1.干预对象和范围
以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学校为重点,针对监测中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全面推广近视防控试点地区有效干预方法,以点带面,对学生、学校、家庭和社区持续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控干预活动。
2.干预内容和方法
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牙日、学生营养日等健康主题宣传日为契机,以近视、龋齿、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为防控重点,通过继续深化开展专家进校园、学校卫生标准普及、中小学生健康月、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健康父母、重点人群关爱行动等6大行动,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保障和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
(1)专家进校园行动。组建学校卫生专家队伍,定期到学校对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传染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讲,倡导儿童青少年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健康教育人员、体育教师、后勤和餐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
(2)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对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校医、教师、后勤管理和采买人员进行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贯,将学校卫生标准融合到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中,指导学校落实相关学校卫生标准。
(3)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把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儿童青少年掌握手卫生习惯、咳嗽礼仪、正确佩戴口罩、科学用眼、合理作息、科学足量运动、保持良好姿势、均衡膳食、口腔保健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主自律的健康意识和行为。
(4)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督促学校改善教学环境卫生和生活环境卫生状况,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制度,加强学校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休学登记和追踪随访等工作,改善学校视觉环境,正确选择教辅材料,提高课桌椅分配符合率,指导学校科学配餐,降低近视、肥胖和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的发生风险。
(5)健康父母行动。引导家长重视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掌握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传染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学生常见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尽早发现健康问题,及时科学就医。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督促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保证足量体力活动时间,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应对压力、缓解情绪的心理调控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6)重点人群关爱行动。针对监测中发现的患有近视、肥胖、龋病、脊柱弯曲异常和心理健康问题的重点人群,提出针对性指导意见和干预措施,加强个性化管理和指导,降低危害。
(三)其他工作
按照《2023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四)报送数据,提交报告
万宁市疾控中心组织调查队伍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录入数据至国家下发的epidata/省级问卷星系统,监测数据库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上报。并完成监测结果分析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告于2024年2月15日前上报,监测数据和工作报告均报送至省疾控中心公卫所学校卫生专用邮箱:xxws_hncdc@hainan.gov.cn,同时各相关所有纸质版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市疾控中心负责对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和疾控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补助经费发放要与完成工作任务和质量挂钩。工作任务量和质量及补助发放要有详细的原始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资金安排
2023年度中央和地方下拨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项目经费可用于现场调查与干预、现场设备购置、宣传教育、数据整理录入与分析、人员培训、人员发动、差旅补助等工作,在完成项目工作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可统筹使用。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23年11月底完成。
五、监督保障和质量控制
(一)监督保障。市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预算的通知》(琼财社〔2022〕116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社 〔2022〕1022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第二批)预算的通知》(琼财社〔2023〕64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拨付资金,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项目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按项目方案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的督导和自查。项目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财政部门将项目执行情况总结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财政厅。
(二)质量控制。市疾控中心要规范学生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监测数据采集、管理、应用,适时进行干预评估,确保监测质量和干预的有效实施,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并及时将项目工作总结报送省疾控中心。科学选择监测地区,设置监测学校,确定监测对象,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严格按照干预方案开展干预活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入校专业机构进行审核,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开展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并选取5%的学生进行现场复核。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电子问卷进行现场调查。
附件:1.2023年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调查学校名单一览表
2.2023年学生视力现场筛查人员与学生常见病监测人员
3.2023年学生常见病各种调查问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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