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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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JW2024-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7.6 万元,招标人为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376000 元 划分 3 个包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血药浓度检测设备; (002)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003)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
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血药浓度检测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
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3.2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
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002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
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3.2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
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003 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
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3.2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
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联通生活区北楼中间单元 11 楼西
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联通生活区北楼中间单元 11 楼西

七、其他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
叉口向南 100 米联通生活区北楼中间单元 11 楼西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PJW2024-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 元,最高限价:376000 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购置检验科设备及相应的运输、保险、安装、质保期内
外售后服务。(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采购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 (元)
1 A 包 血药浓度检测设备 300000 280000
2 B 包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50000 48000
3 C 包 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 50000 48000
5.2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5.3 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5.4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5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历天内完成;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
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具有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
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
3.2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最终查询结果以
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联通生活区北楼中间单元 11 楼西户;
3.报名方式:现场;
4.售价:300 元/份;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件);(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联通生活区北楼中间单元 11 楼西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联通生活区北楼中间单元 11 楼西户。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濮阳市苏北路与盘锦路交叉口向东 300 米路南
联系人:仝女士
联系方式:15083255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金座 8 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738813757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濮阳市苏北路与盘锦路交叉口向东 300 米路南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150832556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 号中科大厦 8 楼、19 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5738813757
电子邮件: 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购置检验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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